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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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01
問題:張大有一天突接獲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的一張傳票,通知他必須前往法院為一樁別人的民事官司作證;張大一定要前往嗎?不前往會有何法律果?解析: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除法律有規定定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訴訟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