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區公所 - 徵集業務--因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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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24
因 家庭因素申請服 替代役,指役男之 家庭狀況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 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未滿十八歲、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六個月以上。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