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損失申報注意事項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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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04
經核定後,除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外,得於申報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列舉扣除,惟不得遞延 ... 個人災害損失申報(核定)表....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