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應用化學系選課注意事項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應用化學系選課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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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8
最後修訂日期:2014/5/9 博士班 一、 畢業學分數至少22 學分,逕修讀博士學位者至少26 學分,博士學位論文12 學分另計。 二、 承認於博士班期間修習之碩士班課程,承認學分須經指導教授認可且以6 學分為限,但...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