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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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07
一、銷售(交換)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含2年)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 執照之都市土地(除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規定排除課稅之項目外),以下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