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中持有2年是指的相關公司資訊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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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03
2013年10月25日 ... A: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係對銷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不動產課徵,贈與並非銷售, 不用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Q3: 受贈之 ... Q4: 本條例所稱「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 稅者」是指哪些情況?...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