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療藥品臨床試驗基準

癌症治療藥品臨床試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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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25
(一)已出現抗藥性或有效率極低之腫瘤,或無適切合併療法之癌症,惟仍適於 化學療法者,可當做初次治療的對象。(二)惡性淋巴腫瘤、白血病、乳癌、肺小細胞癌、睪丸癌、卵巢癌等因有一定 的治療效果,應選擇標準的合併療法,所以較難成為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