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人兼公司其他職員者,其加保勞保之效力為何?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監察人兼公司其他職員者,其加保勞保之效力為何?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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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01
日前於講授勞工保險課程時,上課學員提示勞工保險局之函釋稱:「勞工保險係在職保險,依公司法規定,公司與監察人間係屬委任關係,且公司之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故其既非屬公司僱用之員工,亦非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依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