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公證的意義及好處

公證處-公證的意義及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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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21
2.原配偶已離婚者: 身分證、私章、個人部份之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影印出來之離婚協議書各五份。 ... 如契約義務人不依約履行時,權利人即可依公證書的記載,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必經過漫長的訴訟程序,就和得到確定的判決書一樣。...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