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理由 - 立法院法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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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02
條文, 民法物權編所定之物權,在施行前發生者,其效力自施行之日起,依民法物權編 之規定。 理由, 本條未修正。 第三條 (全文修正). 條文, 民法物權編所規定之登記,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