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銷售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之不動產時應如何辦理申報

納稅義務人銷售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之不動產時應如何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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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05
應於訂定銷售契約之次日起30日內計算應納稅額,自行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納,並填具申報書 ... 不動產所有權人,銷售座落於新北市板橋區之房屋,應向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