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書寫或列印錯誤,應作廢重開以免受罰 - 財政部

統一發票書寫或列印錯誤,應作廢重開以免受罰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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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04
2007年5月8日 - 案例2)乙公司因顧客消費後次日發現,所取得之統一發票買受人統一編號錯誤,至乙公司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