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處-公布欄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處-公布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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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25
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修正施行,自103年3月31日起交通罰單繳納期限將由原本的15天延長為30天,只要是103年3月31日以後到期的罰單,均可再延長15日繳費期限,讓民眾有更寬裕的時間繳納罰鍰。...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