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商業處 ─ 公司或負責人印章遺失如何辦理?

臺北市商業處 ─ 公司或負責人印章遺失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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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29
公司(或負責人)印章遺失,申請人無需登報聲明作廢,僅須由代表公司負責人(或負責人)切結聲明,備妥申請書、印鑑遺失切結書及登記表一式2份,即可申請辦理公司(或負責人)印鑑變更報備(免規費)。如仍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