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並自一百零二年八月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並自一百零二年八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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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21
一、於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各級學校及其周圍五十公尺範圍內、衛生醫療機構(診所除外)及其周圍五十公尺範圍內、文教區全日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及會發出笛音或爆炸音之一般爆竹煙火。但屬文化活動或國際交流,且經本府專案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