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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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15
計程車駕駛人停止執業時,應繳回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並自繳回之日起保留其執業 資格二年。保留期間內申請恢復執業時,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