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生產補助的相關商品

臺北市民e點通
瀏覽:742
日期:2025-05-30
應備證件 ※生育補助(申請人應自生產後且新生兒業經完成出生登記、流產或死產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社會局提出申請,但符合領取「助妳好孕」專案之生育獎勵金資格者,不得重複申領本補助) 1.第一類:產婦...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