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罰狀態責任界定之實務爭議問題—以行政法院之裁判為核心 -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行政罰狀態責任界定之實務爭議問題—以行政法院之裁判為核心 -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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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4-29
壹、前言 按行政罰之對象原則上應以行為人為重心,在例外情形方處罰非行為人,此即所謂「行為責任」(Verhaltenshaftung)與「狀態責任」(Zustandsverantwortung)之區別。按狀態責任則指人民依法規之規定,對某種狀態之維持,因基於「與物之聯結關係」而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