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辦法第27條QA

訓練辦法第27條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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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27
一、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第27條第1 項規定:「占缺訓練人員訓練期間,得比照用人機關(構)學校現職人員支給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並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一般保險。」第3項規定:「前2項修正條文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