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市調解業務 -內政部民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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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19
(一) 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經法院核定之民事事件,若當事人再行起訴,必遭法院裁定駁回,經法院核定之刑事事件,若當事人再行提出告訴或自訴,檢察官可以為不起訴處分,法院可以為喻知不受理之裁定。...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