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規則簡表(陪產假)

請假規則簡表(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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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10
3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五個月以上流産者。 備註 一、應於分娩(或流產)日前後三天請畢,例假日順延之,並得分次 申請, 每次至少半日。 二、檢附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明開具之證明(證明上應附註預産期)或補附出生證明或已辦妥出生登記之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