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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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1
據核定計畫書辦理護理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 採認與收 費。 第十三條 經認可之護理團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 ... 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廢止認可之護理團體, 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可。 第十四條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