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作業規章

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作業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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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31
(一)開課單位:應於舉辦日期之三十日曆天前於行政院衛生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 積分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行線上申請,逾期得以急件處理,受理單位於收件後十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若對審查結果有異議,於回復後五個工作天內提出複審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