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執行業務者聯合執業或其他所得者合夥經營之所 得認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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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12
幼稚園、托兒所、 托育中心(安親班)、養護、療養院(所),不符合免稅 規定者。 三、 執行業務者聯合執業或其他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