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福利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身心障礙福利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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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6
服務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 (一) 須經評估日常生活功能達失能且須他人協助者。(二) 經使用全民健康保險居家護理 2 次給付後,經本局委託評估單位評估仍有居家護理需求者。(三)49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50歲以上領有身心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