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福利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身心障礙福利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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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30
服務對象 設籍本市年滿 20 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且有工作能力者。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綠色) 者:植物人、失智症者、智能障礙重度以上者不得申請成為經銷商。2、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粉紅色):障礙類別及等級為第一大類之意識功能4(即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