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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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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6
,向原申請機關申請變更。 公私場所、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專責人員因故未能執行業務時, 負責人應即指定適當人員代理;代理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但報經該主管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