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民中小學附設補習學校實施要點

高雄市國民中小學附設補習學校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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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24
三、國民中學附設補習學校(以下簡稱國中補校)置校長一人,由原校校 長兼任,綜理校務,下置校務主任、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總務主任 、組長、幹事等,由校長聘請合格人員兼任之,並以原校編制內人員 兼任為原則,其員額編制、教師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