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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9
1.準備文件:診斷證明書、戶籍謄本、民事聲請狀(可於法院領取、法務部網站下載或聯絡法律扶助基金會),向法 院( 受監護宣告人戶籍所在地之法院)提出聲請,並付裁判費壹仟元。 2.依受理聲請之法院指示前往指定鑑定機構接受鑑定是否達到......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