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進階版「軟體價值獎勵方案」加碼 提供雙倍獎金報酬

 

IBM持續看好軟體服務業務,今日正式宣佈推出進階版「軟體價值獎勵方案(Software Value IncentiveSVI)」,以優於業界、最高可達40%的銷售回饋報酬,協助獨立軟體開發商、系統整合商與軟體轉銷商等重要事業夥伴,進一步增加銷售報酬率、獲利能力,以及在人力、技術、解決方案等多方面的投資,提升進入新市場、開發新客戶的利基,並強化合作夥伴的服務支援。此方案堪稱目前資訊產業中回饋金額最高、手續最簡便,最能配合實際銷售進程而獲享獎勵報酬的方案。
 
行政院日前通過「雲端運算產業發展方案」。藉由雲端運算資料中心,台灣軟體業者可直接透過Internet開發應用軟體服務,減少昂貴且技術門檻高的硬體設備投資,台灣軟體產業開創成長新契機。台灣IBM軟體事業處經理湯懿薇指出,為協助台灣業者掌握先機,IBM推出進階版「軟體價值獎勵方案」,根據事業夥伴客戶規模、銷售服務流程規劃完善獎勵機制。除了為激勵自友商加入IBM陣營,提高雙倍、最高可達40%的銷售獎勵金之外,也簡化作業流程,並考慮導入建制等繁複因素,降低受惠門檻,讓事業夥伴能最快獲得實質的鼓勵回饋,且搭配行銷、業務與技術等多方面的全力支援,期以增進事業夥伴的技術暨銷售能力,擴大且穩固合作關係,達成共創產業多贏的目標。
 
湯懿薇強調,IBM2007年推出「軟體價值獎勵方案」後,在台灣已付出超過1,000萬台幣的獎勵金,事業夥伴廠商家數亦於三年內成長超過一倍。今年五月,IBM更於全球推出進階版「軟體價值獎勵方案」,首度提出雙倍的獎勵報酬。事業夥伴於銷售IBM軟體產品的交易確認之後,不需等到軟體建置完成,即可獲得單筆交易利潤最多40%的獎勵金,不僅流程精簡,獎勵幅度更比其他業者的方案更為優惠。IBM希望能藉此方案,激勵既有事業夥伴提供更多的商機、銷售IBM的軟體解決方案,同時吸引友商的合作夥伴加入IBM事業夥伴的行列。
 
普鴻資訊總經理林群國表示,獎勵方案要推動得當且發揮實質效益,關鍵在於申請作業清楚簡便,獎勵金發放迅速,實施內容能與實際銷售作業配合,並考量到業者所面臨的諸多變數,將報酬實際回饋才能真正反應到產品導入與市場拓展上。普鴻資訊自三年前「軟體價值獎勵方案」首度推出時隨即加入,並將獎勵回饋至客戶服務及業務開展,讓普鴻資訊有充裕的資源,投入於人力及技術開發上,並有效提升團隊在技術暨銷售的整體能力。此外,也基於和IBM維持緊密的合作關係,有助與國際接軌、獲取全球性客戶的信任,進而提供更佳的服務與解決方案,達成互利互惠、產業共榮的目標。
 
IBM「軟體價值獎勵方案」現已在台灣全面推動,凡加入業者於今年內依方案內容提出申情,符合資格者在270天內即可得享優惠。如需方案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頁:http://www-07.ibm.com/tw/express/partner/award.html,或與IBM銷售團隊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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