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相關網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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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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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15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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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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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11
同一情形如構成公務員懲戒法第3條,「職務當然停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2項「應予免職」之要件,是否仍應發停職令? 49. 同一情形如構成公務員懲戒法第3條,「職務當然停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2項「應予免職」之要件,是否仍應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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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18
主席致詞 承辦單位報告 討論事項: 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9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之規定,經本部審慎研議後擬仍予刪除,是否妥適?請 討論。 本部就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9款刪除後訂定之相關配套措施,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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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18
總統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華總一義字第10200012391號令 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第28條條文。 附「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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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13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本法)前奉 總統於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以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九款(以下簡稱本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規定,實務執行原係依八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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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11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 規定略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公務員違法判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有應受懲戒事由,在機關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