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 案例 part 2 @ F's 法學部落格 :: 痞客邦 PIXNET ::

[民法總則] 案例 part 2 @ F's 法學部落格 :: 痞客邦 PIXNET ::

瀏覽:618
日期:2025-04-28
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有甲乙丙,試說明此三者之法律行為之效力?甲19歲[ 限制行為能力人 ] 民法中年滿七歲,未滿二十歲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據民法乙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