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記名連記法」與 - 臺北市政府

「無記名連記法」與 - 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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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01
本市總工會章程第16條規定,就理、監事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倘如會員代表於 會議中提出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4條之規定,採用「無記名限制連記法」方式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