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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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5-26
第 284 條(過失傷害罪) 何謂過失:應注意、能注意而不能注意或未注意。 因過失傷害 ... 因業務上之過失致死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第 185-3 條( ...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刑事追訴可分【公訴】及【自訴】兩種:....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