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全球資訊網 > 車輛牌照 > 汽車作業說明 > 臨時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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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11
汽車在未領有正式牌照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臨時牌照: 一、駛往海關驗關繳稅。 二、駛往公路監理機關接受新領牌照前檢驗。 三、買賣試車時。 四、因出售或進口由甲地駛往乙地。 五、以上第一項至第三項申領使用期限,均不得超過5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