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位求償金額與再保險給付之探討

保險代位求償金額與再保險給付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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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01
- 56 - 險人所得為請求者,應只以該損害額為限。」觀此判決之看法,亦為向第三人之請求額 不超過賠償金額之概念。實務上,保險人為證明其賠款金額,會請被保險人與收受保險 給付後,簽具一「代位求償收據」(Subrogation Receipt),其主要功用有三:...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