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住宅區重要幹道兩側應留設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規定的相關公司資訊
兩側住宅區為商業區主要計畫案 -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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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10
變更原北新鐵路(中華路至汕頭街段)部分住. 宅用地為計畫道路案. 70.04.24 府工二 字第14640 號. 擬規定本市重要幹道兩側住宅區應留設騎樓. 或無遮簷人行道案....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