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用語規定如下:

公文用語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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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03
一)期望及目的用語,得視需要酌用「請」、「希」、「查照」、「鑒核」或「核示」、「 ... 二)准駁性、建議性、採擇性、判斷性之公文用語,必須明確肯定。 (三)直接稱謂用語:....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