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審無罪,二審為何改判有罪?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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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30
刑事訴訟程序中之當事人為「檢察官」「自訴人」「被告」(刑事訴訟法第3條),刑事判決上訴第二審法院時,依刑事訴訟法第370條規定『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