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暨解釋令 - 北市保全公會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暨解釋令 - 北市保全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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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2
查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事單位應依本辦法規舉辦勞資會議,分支機構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亦應分別舉辦之。」所陳湖廠、新豐廠為該公司之分支機構,如勞工人數超過三十人依規應另行舉辦勞資會議,並以當地縣市政府為主管機關。...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