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依勞基法第16條規定每週可有2天的謀職假,若未使用可折算工資嗎?→倘若勞工未請謀職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依勞基法第16條規定每週可有2天的謀職假,若未使用可折算工資嗎?→倘若勞工未請謀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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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11
如勞工於預告期間請謀職假者,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勞工若未請謀職假,即應正常出勤,雇主應依實際出勤狀況正常給薪,惟無生加給薪資問題。 聯絡科室:勞動基準科承辦人 聯絡電話:1999轉7015-7019、7021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