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條例部分條文修訂101.1.4總統公布

土地徵收條例部分條文修訂101.1.4總統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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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01
茲增訂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之一、第三條之二、第十三條之一、第十八條之一、第 .... 需用土地人興辦之事業無須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除有第二項但書情形 .... 第二十條 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發給之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發給之。...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