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汽車駕照及機車駕照過期或到期都可以不用再換發

普通汽車駕照及機車駕照過期或到期都可以不用再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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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3
臺北市區監理所再次提醒駕駛人,依據新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規定,自102年7月1日起,普通汽車駕照及機車駕照不論已過期或到期,都可以不用再定期換發。但未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