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所有條文(外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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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05
教師 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應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教師於執行職務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規定,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