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以自有資金貸與同業應以當年一月一日臺灣銀行之基本放款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營利事業以自有資金貸與同業應以當年一月一日臺灣銀行之基本放款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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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18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公司組織之股東、董事、監察人代收公司款項,不於相當期間照繳或挪用公司款項,應按當年一月一日所適用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