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點光明燈費用 不能列舉扣除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稅務問答/點光明燈費用 不能列舉扣除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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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10
白河區顏小姐問:至寺廟點光明燈或安太歲的費用,能否於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捐贈扣除?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符合同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