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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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10
違 反 法 條 處 分 法 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前項排放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前關定之。 違反第34條第1項或第35條規定者,處使用人或所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