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丙等強制退遣,將成排除異己工具

考績丙等強制退遣,將成排除異己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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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22
按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年終考績六十分,不滿七十分者為丙等,留原俸級,其 ... 選為模範公務人員,尤其行政院去年規定年終考績列丙等者不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