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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13
1. 收到法院傳票時,請攜帶身分證、傳票、應攜帶之資料及與本案有關之資料,依傳票上所指定之時間、地點,至法庭向庭務員辦理報到;作證庭訊後,請持當庭主動發給之日旅費申請書(如未主動發給,請即告知通譯或庭務員發給),於上班時間(含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