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應否將加班費併入申報健保投保金額?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雇主應否將加班費併入申報健保投保金額?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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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5
就受僱勞工而言,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其健保投保金額係以薪資所得為投保金額,且其若為無固定所得者,其投保金額,則由該被保險人依投保金額分級表所定數額自行申報,並由保險人查核,如申報不實,保險人得逕予調整。換言之,受僱 ......看更多